轉發關于實施湖北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項目暨做好2015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組織部、政府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各大型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黨委:
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的實施,引導和支持高層次人才向企業和生產一線集聚,促進我省新興產業和新業態加快發展,根據《湖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鄂發〔2010〕24號),經研究,決定對近年來實施的重點產業創新團隊及“雙百計劃”項目進行優化整合,統籌實施湖北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及目標任務
創新創業戰略團隊,是指在我省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新業態為重點的主導產業以及支柱產業中設立的科技創新戰略團隊和自主創業戰略團隊。科技創新戰略團隊是指以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為核心,創新業績顯著或有較大的創新潛力,依托企業研發平臺和項目,有明確的技術路線圖,致力于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人才群體。自主創業戰略團隊是指自帶技術、項目、資金落戶湖北創業,符合我省產業發展戰略布局和產業技術創新需求,具有較好市場前景,能引領和帶動我省產業優化升級的優秀團隊。從2015年至2020年,力爭建設一批成長性好、創新思路清晰、創業成果顯著、預期效益明確的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切實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積極推動我省產業轉型升級。
二、申報條件
(一)科技創新戰略團隊
科技創新戰略團隊由1名技術帶頭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員組成,項目建設按照“以企業為主體、以項目為載體,團隊帶頭人技術領銜、核心成員共同推進”的方式進行,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帶頭人在相關領域取得創造性成果,主持承擔過省級以上重大(或重點)科技項目,或擔任省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其中外聘帶頭人一般應是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擁有相當于教授職稱,或在知名企業、機構擔任中高級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且具有與團隊所在企業研發項目相對應的科研工作經歷。核心成員主要為企業內部研發人員,與帶頭人在項目、產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穩定的合作基礎,一般應擁有省部級科技成果或發明專利。
2、科技創新項目具有較高創新研發價值,能為企業發展帶來明顯推動作用和產生顯著經濟效益。項目為列入企業發展規劃、準備啟動實施的項目,已經啟動的實施時間不超過一年(2014年10月1日以后)。優先支持能夠填補我省產業技術空白、完善產業鏈、突破關鍵技術瓶頸、產生巨大驅動效應的項目。
3、團隊所在企業資產負債率合理,經營運行狀況良好,企業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比重不低于3%;技術創新體系完善,研發組織完備,有開展產學研合作的基礎條件;在國內相關領域已取得較突出的創新成果,或展現出明顯的行業創新能力、研發優勢和發展潛力;有明確的創新項目、技術指標、研究方案、人才培養計劃、階段性自主知識產權和標志性創新成果目標。
(二)自主創業戰略團隊
自主創業戰略團隊由1名帶頭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員組成,項目建設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帶頭人須為企業主創人員,擔任企業重要職務(法人、董事長、總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之一),持股20%以上,一般應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擁有相當于教授職稱,或在跨國公司、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職位3年以上。核心成員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轉化業績,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豐富創業和經營管理經驗。
2、團隊掌握的核心技術應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國際領先、國內一流水平,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或屬于填補省內技術空白領域、符合我省新興產業和新業態發展方向的,具有市場潛力,具備產業化生產的條件。
3、團隊創辦企業成立時間一般在1年以上、3年以下(2012年10月1日—2014年10月1日),運行正常、成長性好,目標產品具有市場前景,具有從事產業化生產所需創業資金,在技術、人才、土地、設備、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備持續創新創業能力。
一名科技創新戰略團隊帶頭人只能申報受聘一家企業,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個創新創業戰略團隊項目,已納入重點產業創新團隊項目支持的不再列入申報范圍。
三、遴選程序
(一)申報受理。依托企業組建的科技創新戰略團隊和自主創業戰略團隊向企業所在地的縣(市、區)組織部門提出申請,經縣(市、區)組織部門推薦,市級組織部門組織發改、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門審核并簽署初評綜合意見后,報省委組織部。省屬企業和中央在鄂企業組建的科技創新戰略團隊由所在單位審核后直接報省委組織部。
(二)資格審查。省委組織部組織有關部門和行業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集中評審名單。
(三)集中評審。省委組織部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省內外行業專家、創投機構和知名企業負責人,根據資格審查結果,采取集中路演(面試答辯、會議評審)等方式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擬推薦名單。
(四)實地考察。省委組織部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有關部門或專家,對擬推薦名單進行現場考察,確定推薦名單。
(五)組織審定。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名單進行審定,確定擬入選名單。
(六)社會公示。將擬入選名單在省主要新聞媒體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向社會發布,明確年度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入選對象。
四、支持措施
(一)加強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項目支持周期為3年,采取逐年遴選、梯次培育、分類支持的方式進行。第一年入選項目設為C類,給予每個科技創新戰略團隊30萬元、自主創業戰略團隊50萬元經費支持;第二年在C類項目中進行第二次遴選,遴選的項目設為B類,再給予每個科技創新戰略團隊30萬元、自主創業戰略團隊50萬元經費支持;第三年在B類項目中進行第三次遴選,遴選的項目設為A類,再給予每個科技創新戰略團隊50萬元、自主創業戰略團隊100萬元經費支持。對展現出明顯的行業創新能力、研發優勢和發展前景,以及突破關鍵技術瓶頸、產生巨大驅動效應的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實行“一事一議”,給予特殊支持,資金支持“上不封頂”。
(二)加強項目扶持。鼓勵創新創業戰略團隊牽頭實施技術創新項目,團隊所在企業申報省級科技項目,符合要求的優先給予支持。
(三)加強平臺建設。鼓勵和支持入選企業按有關程序爭取國家、省部級科技計劃重大專項、重點項目或重大工程建設,申報國家或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基地建設。在申報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臺建設方面給予傾斜。
(四)加強人才培養。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取得顯著業績的創新創業戰略團隊成員,可優先推薦申報“萬人計劃”專家、長江學者、楚天學者等人才科技計劃。定期組織創新創業戰略團隊成員到省內外進行集中培訓,支持團隊成員赴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參加學習交流活動。
(五)加強激勵保障。優先為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從事的產業化項目提供科技擔保、專利權質押融資等信貸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成員以管理、知識、技術、資本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支持團隊內部建立靈活的分配機制。探索將知識產權和研發效益作為團隊成員職稱評定、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
五、管理辦法
(一)經認定的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在入選文件發布的一個月內與省委組織部簽訂《湖北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建設合同任務書》,明確團隊目標任務、設立團隊企業責任義務和項目管理辦法,作為項目支持、管理和考核的依據。
(二)創新創業戰略團隊所在企業于每年11月15日前填寫《湖北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年度實施報告》,將團隊科研條件與運行狀況、技術研發重大進展、人才引進與培養、知識產權、標志性成果、科研成果產業化、經費使用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況報省委組織部審查備案。
(三)省委組織部每年結合第三方評估機構遴選工作,對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建設情況進行專項考核,并召開由團隊所在企業負責人和團隊帶頭人、行業專家、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座談會,聽取年度工作匯報。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團隊培育資格。
(四)嚴格資助經費使用管理。相關企業要對資助經費單獨建帳核算,專款專用,據實列支。科技創新戰略團隊資助經費一般用于團隊帶頭人及成員的研發績效獎勵津貼;自主創業戰略團隊資助經費由團隊自主決定使用。
(五)建立信用管理記錄,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責任追究。企業出現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的,創新團隊出現不履行崗位職責、違反學術道德、侵犯知識產權、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省直相關部門3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團隊相關責任成員申報的項目。
六、2015年項目申報
2015年計劃遴選科技創新戰略團隊30個、自主創業戰略團隊60個。各市州黨委組織部以及省屬企業和中央在鄂企業依據推薦指標(詳見附件),在10月30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至省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具體包括:
1、申報推薦文件(對項目申報、初審及推薦情況進行說明)一式一份,附電子版;
2、《2015年湖北省科技創新戰略團隊項目申報書》或《2015年湖北省自主創業戰略團隊項目申報書》一式十份,附電子版;
3、項目申報附件證明材料一式一份(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聯系人:任博涵 電話(傳真):027-87277407,
電郵:hbrc2004@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創新創業戰略團隊項目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發改委、教育廳、科技廳、人社廳具體實施。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積極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項目的遴選推薦和跟蹤服務工作。
(二)積極宣傳動員。各地各部門要積極宣傳,廣泛動員,引導全省新興產業新業態領域企業組建科技創新戰略團隊,鼓勵省內外企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創建自主創業戰略團隊,提高項目的參與度和申報質量。同時,要加大對入選項目的宣傳,進一步集聚和培養產業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提高項目實施對社會輿論、民間資本的吸引力和關注度,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聯系服務。市、縣黨委組織部和政府發改、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門要將各類入選團隊作為人才工作重點聯系服務對象,強化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并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創新創業戰略團隊項目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
1、2015年湖北省科技創新戰略團隊項目申報指標分解表
2、2015年湖北省科技創新戰略團隊項目申報書
3、2015年湖北省科技創新戰略團隊項目申報附件證明材料參考目錄
4、2015年湖北省自主創業戰略團隊項目申報指標分解表
5、2015年湖北省自主創業戰略團隊項目申報書
6、2015年湖北省自主創業戰略團隊項目申報附件證明材料參考目錄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科學技術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9月17日